项目名称 |
口腔医院纱窗制作安装采购询价 |
采购内容及要求 |
一、项目名称:口腔医院纱窗制作安装; 二、项目地点:安庆市双井街150号安庆一一六医院院内; 三、项目内容:本次项目服务对象为口腔医院,医院内窗户总计约259樘,预估需制作纱窗的总面积约270平方米。本次计划先行制作61樘窗户的纱窗,对应面积约70平方米 。若实际制作过程中,纱窗制作数量及面积有所增减,需经院方书面确认,最终依据实际制作情况进行费用结算。 本项目合作期限设定为三年,在这三年期间,若院方因实际需求,需额外制作口腔医院内的纱窗,无论数量多少,均按照本次中标价格执行,确保价格的稳定性与合作的延续性。 四、服务期限:三年。 五、相关参数:铝合金材质边框,尺寸2.0*2.5cm,壁厚1.0cm。铝合金把手。304不锈钢纱网,丝径0.5mm,防蚊、抗老化涂层。采用易拆卸款式,便于清洗。可做二段式或三段式。需在开标时提供实物样品并备注其材质、品牌、规格等实质性参数,中标人的上述样品由采购人保存,其余投标人的样品开标结束后由投标人自行带回。 六、报价方式:报单价(税后)。控制价为180元/平。 七、质量条款:质保三年。 八、安全责任: 1.供货商派往医院的工作人员,有责任了解医院的所有要求,遵守医院有关安全和环保制度,供货商工作人员在医院所区内应遵守医院有关的纪律规定。 2.供货商运输工具应注意安全及清洁卫生,运输车辆进场前,供货商应组织工作人员对运输车辆进行自检,并做好相关记录,运输过程中保证装卸场地内外的卫生清洁及车辆运行安全。 3.因供货商工作人员的过错造成其他人员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,由供货商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。 4.供货商工作人员在医院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,由供货商自行承担,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。 说明:请来现场勘察后报价。 |
采购方式 |
询价 |
资金来源 |
自筹资金 |
供应商资格条件 |
1、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; 2、具备提供本项目所涉及的货物、设备、产品等采购内容的供货及相应伴随服务的合法资格; 3、不接受失信供应商参与; |
供应商需提供的材料 |
1、相关经营、生产资质证件; 2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、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; 3、所投产品全套资质证件; 4、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; |
报价函提交时间和地点 |
时间:2025年4月30日——2025年5月7日 地点:安庆一一六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|
联系方式 |
安庆一一六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:查老师 电话:0556-5593187 传真:0556-5593187 |
投诉方式 |
安庆一一六医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:马老师 电话:0556-5593115 |
备注 |
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(手机)、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,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,责任自负。 |
安庆一一六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
日期:2025年4月30日